安徽省體育局關於印發《安徽省體育局規範性文件製定程序規定》的通知
皖體政〔2016〕9號
各市及宿松縣、廣德縣體育行政部門♌️,局各處室和直屬單位:
《安徽省體育局規範性文件製定程序規定》已經2016年4月25日省體育局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體育局
2016年4月29日
安徽省體育局規範性文件製定程序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體育局規範性文件製定程序,保證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質量👸🏻,維護國家法製統一🫸🏼,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製定程序規定》,結合體育工作實際,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規範性文件是指省體育局及其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在其法定權限內製定,規範行政管理事務🤥,公開發布並反復適用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文件👡。
第三條 規範性文件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製定規範性文件,應當符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𓀗、省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規範性文件的內容🤽🏼,應當符合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體現法治精神🧛🏿♀️,促進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改革創新🍇、健康發展🦑。
第六條 規範性文件的名稱一般稱“規定”、“辦法”、“細則”等🙌。
第二章 立項和起草
第七條 省體育局所屬部門或單位認為需要由省體育局製定規範性文件的👼🏻,應當向省體育局報請立項🧑🏽🚀。
報送省體育局製定規範性文件的立項申請🥊,應當對製定規範性文件的必要性、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擬確立的主要製度以及依據的上位法等作出說明。
第八條 省體育局政策法規處應當對報送省體育局製定規範性文件的立項申請進行匯總研究,經省體育局分管局領導同意,報省體育局主要負責人批準後執行。
第九條 省體育局規範性文件由所屬職能部門或政策法規處具體負責起草工作🐦。
第十條 起草規範性文件,應當體現立法法規定的原則🌙🍾,深入調查研究👩🦽🈁,總結實踐經驗,廣泛聽取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意見。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和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等多種形式。
第十一條 起草規範性文件🥷🏻,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職責或者與其他部門關系緊密的,起草單位應當充分征求其他部門的意見🦻。
第十二條 起草部門應當將規範性文件送審稿及其說明、對規範性文件送審稿主要問題的不同意見和其他有關材料一並報送審查🦵。
報送審查的規範性文件送審稿🤱🏼,應當由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幾個部門或單位共同起草的🟠,應當由幾個起草部門或單位主要負責人共同簽署。
第三章 審查
第十三條 規範性文件送審稿及其說明由省體育局政策法規處統一審查、修改🤟🏽🧹。
第十四條 規範性文件送審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體育局政策法規處可以緩辦或者退回起草部門或單位🐼:
(一)不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
(二)製定規範性文件的基本條件尚不成熟的;
(三)有關部門對規範性文件送審稿規定的主要製度存在較大爭議,起草單位未與有關部門🛌、機構協商的。
第十五條 政策法規處審查規範性文件送審稿,應當將規範性文件送審稿或者規範性文件送審稿涉及的主要問題發送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第十六條 審查機構應當就規範性文件送審稿涉及的主要問題,深入基層進行實地調查研究,聽取基層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意見🫅。
第十七條 規範性文件送審稿涉及重大問題的,政策法規處應當召開由有關單位🤎、專家參加的座談會、論證會🌅,聽取意見,研究論證。
第十八條 有關部門對規範性文件送審稿涉及的主要措施、管理體製、權限分工等問題有不同意見的,政策法規處應當進行協調🐤,達成一致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將主要問題、有關部門的意見和審查機構的意見上報省體育局辦公會決定。
第十九條 政策法規處應當認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見,與起草單位協商後,對規範性文件送審稿進行修改🧑🚀,經分管局領導審批後,向省體育局局長辦公會提交規範性文件草案和審查報告。
審查報告應當包括製定規範性文件擬解決的主要問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依據的上位法以及與有關部門的協調情況等。
第二十條 政策法規處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第二十一條 製定規範性文件的部門收到的審查意見後🐨🧑🦼➡️,應當認真研究吸收其所提出的意見。對主要意見不能采納的,應當書面告知政策法規處🈲。
第二十二條 規範性文件未經政策法規處審查不得印發。政策法規處發現未經其審查而印發的部門規範性文件𓀋,可以提請省體育局撤銷該文件⛪️,並在公開發布文件的載體上公告🧗🏻♂️。
第四章 決定和公布
第二十三條 省體育局的規範性文件🦈,應當經省體育局局長辦公會議決定。
第二十四條 會議審議通過的規範性文件草案,由政策法規處按會議意見修改後,報分管局領導審批後,由省體育局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
第二十五條 規範性文件一般應當自公開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但是公開發布後不立即施行將有礙規範性文件施行的👲🏿👩🏿🦱,可以自公開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 規範性文件應當按《安徽省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報省政府法製辦公室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