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體育局關於印發《安徽省體育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規定》的通知
皖體政〔2016〕8號
各市及宿松縣、廣德縣體育行政部門,局各處室和直屬單位:
《安徽省體育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規定》已經2016年4月25日省體育局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體育局
2016年4月29日
安徽省體育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政府系統重大事項決策行為的意見》(皖政﹝2014﹞72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皖政﹝2015﹞125號)精神👨🦳,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重大事項包括:
(一)提請省體育局黨組會議或省體育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的事項;
(二)以省體育局或省體育局辦公室名義製發的規範性文件;
(三)以省體育局名義對外簽署的涉及戰略合作、外事、民商等內容的協議;
(四)報請省體育局批復的有關規劃、國有產權轉讓等重大事項;
(五)《安徽省體育局合同法律審查辦法》所規定需要審查的合同;
(六)省體育局領導批辦進行合法性審查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條 重大事項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或者製發文件。
第四條 省體育局政策法規處負責省體育局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工作。重大事項承辦的部門或單位及合法性審查工作中涉及的相關部門或單位,應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 重大事項承辦的部門或單位報送省體育局相關材料時,應提交以下合法性審查所需材料🗼:
(一)需要審查的內容及有關背景材料;
(二)承辦單位法律顧問出具的審查意見;
(三)需要進行專家論證及風險評估的材料🥗;
(四)有關依據。
第六條 重大事項在提請省體育局會議討論或者報請局領導審簽前,由局辦公室審定後將包括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相關材料,以紙質文稿的形式送政策法規處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七條 局政策法規處應當自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情況復雜的🙅,經局分管領導同意📧🙏🏻,可延長2個工作日;省體育局對審查時限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照要求的時限完成🐞。
第八條 局政策法規處主要從權限📌、程序🟤、內容等方面對重大事項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第九條 局政策法規處對重大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查🐩,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書面審查;
(二)調閱相關材料或者到有關單位了解情況👩🏼✈️;
(三)召開座談會、聽證會👩🏽🎤、協調會、發書面征求意見函等形式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
(四)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咨詢或者論證。
第十條 局政策法規處應當製作書面審查意見,明確提出合法或者違法、部分違法等具體意見及其依據,經局政策法規負責人簽署意見後,連同相關材料反饋局辦公室⛹🏼♀️。
第十一條 重大事項承辦部門單位或局辦公室在上會說明或者辦文說明中,應當就合法性審查情況作出說明🏙。
第十二條 參與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有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局政策法規處出具的審查意見🏋️♀️,只供局內部使用🚿,對個不予公開🤟🏼,更不得私自對外泄露🦝。
第十三條 局辦公室與政策法規處應當建立合法性審查溝通、協調工作機製,及時解決合法性審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四條 局政策法規處應當建立健全合法性審查內部運行機製🦹🏼♀️,逐步完善工作製度,建立審查資料檔案,每年終報告合法性審查工作情況🙎🏿♂️。
第十五條 明確重大事項決策責任承擔主體💆♂️🪳。堅持誰決策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誰執行誰負責🏊🏻。重大事項承辦部門和單位以及相關人員對決策依據的真實性負責👩🦼➡️。局政策法規處對重大事項決策建議的合法性負責。
第十六條 對嚴格履行審查職責或不遵守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對負有領導責任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依法依紀予以追究🧗🏿♂️🌻。
第十七條 局直屬單位職權範圍內的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